| 作者 | 主題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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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請問? 2008-09-08 09:3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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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兩個合約清算依據為「市場決定」所以採用「樂透型市場自行清算機制」:每日開放交易至台北時間晚上8:30為止,而清算時間最早為合約發行後「第7日」。 當天清算與否的決定原則為:每個星期二及星期五,台灣彩券大樂透開獎結果中的「特別號」若小於30,則該合約在當天晚上8:30停止交易並進行清算。 9月5日大樂透特別號: 24 所以已經清算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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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合約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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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本篇已被隱藏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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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請問? 2008-09-08 11: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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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兩個合約組在上週五晚間因為樂透清算條件已經滿足,因此關閉合約且暫停交易。 但是,清算動作是今天早上才完成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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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合約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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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請問? 2008-09-08 15: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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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好奇, 這個合約的總成交量是多少? 如果弄一個太複雜或風險太大的制度 結果沒人參與, 就無法達到"預測"的效果 那不如不要修正
建議交易所考慮 用去頭去尾的加權方式 (跳水的計分方式) (取最新50%成交量, 以價格排序, 截去最高價的5%以及最低價的5%, 中間40%加權平均) 讓到期日固定 對不少人來說 到期日不確定是最大風險 (因為跟本不知道保証金要卡幾天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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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合約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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